Saturday, May 9, 2015

得地為業-後記

 在「得地為業」一文中有一個矛盾,一方面看起來我沒有很想要孩子去念「好」大學,有美好的「錢」途,可是同時我又在掙扎回台灣宣教的費用和孩子的學費,這看起來不是沒錢是我自找的嗎?不努力追求有好的的升學機會,當然不有錢啦!

這首先不是個或有或無(either-or),二選一的問題。念好大學的人當然還是可以愛神,不愛神的人讀書也可能不行。但是,這是個優先順序的問題,我們首先投資在他們的屬靈產業上,再投資在他們的屬世產業,所以我們不是不注重他們在世上的成就,只是不會為了他們在地上的成就,而犧牲他們和神的關係;若是要犧牲他們和神的關係,我們寧可不要他們在那樣的環境裡。我和秀君討論過,若是神呼召我們老大Joshua去念書,當醫生律師什麼的,我們會全力支持他,但是大前提是要那是神的帶領,而不是以這世界的成功標準為考量。

我們這樣帶孩子,也不知道他們結果會如何,但是我知道若是我不刻意這樣帶,他們八成會隨波逐流。太多孩子的老師是 social media,他們為了能融入在特定的同學圈子中,一定要向 cultural norm 妥協。我相信我的孩子在這個世代,還是有希望能夠像但以利那三個朋友,即使被逼迫也不向金像下拜,但若是這樣的話,我這個父親就不能教他們,只要讀書好,工作好,什麼信仰都沒關係。

我要教他們我們的大前提是神,神要我們做什麼,我們就順服做什麼;我們的大前提不是錢,有錢就做什麼,沒錢就不做什麼。知道神要我們做什麼之後,我們再為錢禱告,而不是先賺錢,再看把神擺在哪裏。我要教他們我們的身份是在基督裡,這是我要給他們的屬靈產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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