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,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,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;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。”(約6:27)
從前單身在工作的時候,喜歡下班了以後,跟兩、三個好友去試試不同的餐廳,周末的時候,喜歡跟一群人出去玩,有時也看看附近百老匯秀,那時喜歡追求有品味的東西,不論食物、衣服、家具,都講究“質”,也分得出好酒、劣酒,覺得那才是生活。全時間服事之後,漸漸的玩伴都不見了,也比較少出去吃,連買衣服的店都從 BR變成 Costco。
來到IHOP-KC ,這裏的房子不到10萬就有一棟小的,大一點的不到20萬,付貸款比付房租還便宜,買來整理一下,租出去一、兩個房間,説不定連貸款都有了,而且這裡的同工,大家都有房子,就著經濟效益,實在該買。但是 神一直對我說,不要買。有一天晚上問 神可不可以買房子,第二天早上就按著進度讀到詩篇127,“若是不耶和華建造房屋,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…”當然,這一節可以解釋成 神要我買,但是要“祂”建造,但是我若誠實的面對自己,我知道這節在對我說,不要買!有一次去主日崇拜的早上,我不過跟秀君說了一句,“最近插牌賣房子的人很多!”那天的主日信息就是説到要活得簡單一點,寧可房子住小一點,但也要保持在 神面前所有的委身,講台上還提到 神全時間呼召我的經文,哈該書1 章,“因為我的殿荒涼,你們各人卻顧自己的房屋…”回家的路上,秀君都覺得, 神很不希望我們買房子,我只說了一句, 神就說了一整篇信息。我想,對啊,也許時候還沒有到,也許我們不會在這裡待很久吧。那段時間, 神一直在說,不要買,不要買。外面是順服了,但是心裏很不舒服,因為我真的很喜歡有一個自己的房子,給妻子、小孩一個窩,很想好好的擺設,讓他們過得舒適,讓朋友們喜歡來,讓自己覺得每天早上能醒在一個自己滿意的環境裏面。但是,神說,不要!
不要花精神在吃什麼、穿什麼上面、我可以理解,這些事情花錢、花時間,“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”,但是在Kansas City買房子,是省房租的生存之道,我們不是要做資源的“忠心良善的僕人”嗎?更何況,我喜歡整理、管理房子,我不會覺得麻煩。最近,神又在對付我另一個熱情,一件我喜歡,大家都喜歡的“服事”,一開始我很反彈,這麼連這個都要我對付,我整整痛苦了兩天。
IHOP 大學的學生當中經歷了很大的復興,我正好趕上2009年最後一天的復興特會,沒想到第一次去,就被聖靈澆灌,不斷有“電擊”的感覺,以前我都是坐在後面,嘲笑前面那些東倒西歪的人,沒想到自己竟然在完全沒有預備的情況下,也被澆灌。回家之後,在 facebook 上面寫著,這是best party ever,最棒的派對!還以為那晚以後,我會從此活在天上,面如天使,特異功能隨身,結果,生活完全沒有兩樣,有時罵起小孩,還是擡高聲量、最大分貝,也沒有什麼突然在餐廳、超市大聲傳福音的衝動,我問 神,這真的是聖靈充滿嗎?怎麼沒有什麼聖靈的果子啊?神說了一句,Just for fun。一開始聽到,以為這是我肉體的聲音,怎麼會聖靈充滿只為了好玩,如同兒戲,簡直是褻瀆。聖靈的澆灌是要帶下復興、醫病趕鬼、改變生命的,IHOP復興特會時,許多人在台上做見證,被聖靈澆灌之後,一些沉癮沒有了,轄制破除了,有人牙齒、視力好了,甚至癌症得醫治,所以,我又仔細的禱告有沒有什麼突破?真的沒有 – 要對付的罪性還在,脾氣沒兩樣,仍近視,也沒有什麼特別能力。我就安慰自己,聖靈的工作,有時是微小的、難察覺的。
今天年初的時候,復興特會又開始了,我又去參加,這次帶著期待去,但是外面的彰顯平和了許多,我想,一定是我裏面有障礙,於是,我又問神,我上次真的是聖靈的澆灌嗎?目的是什麼?你澆灌我,是為了要改變我什麼?更聖潔嗎?更勇敢嗎?結果,又聽到那一句話,I want you to have fun. 我半信半疑,真的嗎?不用改變什麼?不用做成什麼工夫?不用完成什麼嗎?突然,我了解了 神的意思,祂真的真的(truly, truly)要我享受祂,單單的享受祂,不用想著成績,不用想著後果,就是單單的享受祂,那真的是最棒的party,比以前我去過的所有parties都好玩,我也發現聖靈的酒比任何食物更美,而且沒有後遺症。
我的老大書亞,我常常覺的他是個格拉森人,看到有客人來到家裏,就會興奮的在地上打滾之類,看到喜歡的玩具就不管三七二十一,從別的小孩手上搶來玩,做一些讓我覺得沒面子的事情,他學智能上的東西學的很快,但是在人際關係上,怎麼教都教不會,我默默希望他應該是很正常的小孩,只是跟我“溫文儒雅”的性格不和,他以後應該是個武將,而我是個文官吧。很久以前我就試著每個星期跟他去“約會”,去他想去的地方,做他想做的事情,希望藉著花時間跟他在一起,能“潛移默化”他,幫他“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”,結果效果不彰,他也不像我期望中的感恩,仍常常計較這個、計較那個,所以,有時候,明知道兩、三個禮拜沒和他約會了,但是就是提不起勁來,跟他出去。
上個禮拜,經過兩次神說,Just for fun. 我和書亞竟然幾乎每一天出去,只是在家附近走走,每次他仍然會露出他粗魯的一面,但是,我發現我對他的態度很不一樣,跟他出去,我不會要求或期待他改變,只要他享受跟我在一起的時間,陪他在雪堆中作隧道,雪地劃字,可以完全沒有目的,just have fun! 奇妙的是,我竟然會享受這樣的時間。當我感覺到我在享受他的時候,心裏好感動。神在我身上做一件奇妙的事,就是讓我有恩典去享受那些與我不同,讓我沒面子的人。這真是一個恩典,能勉強自己和自己個性不合的人住在一起,已經不錯了,但是,能享受對方,真的是很自由的一件事,而且,書亞應該很可以察覺我有沒有在享受他,有時看到他臉上放光。
我一直相信耶穌在約翰福音10章說,祂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,而且得的更豐盛,但是我以前真不覺得我的生命有更豐盛,反而,吃好的、穿好的那時候,好像過的比較豐盛。但是,現在我發現,我的生命中,有太多的熱情,其中有許多是沒有經文禁止的,有些還是大家推崇的服事,但是 神要我學習放手、學習專注,“放手”“專注”是豐盛的生命不可少的一部分,因為,祂要給我的恩典很多,但是我有許多的熱情(還有許多生活上的“聰明智慧”),塞住了恩典流入的管道。舉例,我若是現在有房子,一定花更少的時間陪孩子,那麼,這個享受特別孩子的恩典,就會無法現在流到我的生命中,可能連去復興特會的時間,都在那裏修修衣櫥,弄弄房客什麼的。是要省房租?還是要能享受孩子?要我選的話,我當然是選有關孩子的恩典。房子還有機會,但是,孩子就長大這麼一次。另外,吃好的,穿好的,也永遠換不來能享受自己孩子的那份快樂。
我想都不沒有想到,房子跟孩子有很深的關係,開始懂詩篇127篇了。 而且發現,神真的比我更知道我的需要,所以,生命中的熱情,每一個都可以放掉,只有那些人子要賜給我們的,那些是我們永生的食物,值得我們勞力。
叔叔你寫到joshua的地方真的很好笑 我把你的blog轉述給tony聽 他覺得you are pastoring us through your blog, and he thanks u for sharing. :)
ReplyDeleteI was laughing when I wrote that part, too. It was fun.
ReplyDeletesusu, i am teaching sunday school right now, the little kids class that joshua & elijah used to be in. i realized it's alot easier to teach the kids now, cuz they are not as hyper and active as josh & elijah. but not as fun either, they don't get all excited about worship the way josh & elijah does, hehe. that's great that you're learning how to just enjoy josh :)))) instead of trying to change him. so happy for you!!! i think im learning that with edward, too :P
ReplyDeleteJerry, I learned from this article, especially "for fun" part. For many people, including me, we are too serious doing things, but don't know how to have fun. Yes, I learned
ReplyDeleteGod enjoys us to be relaxed and fun. I think it will help me to enjoy my daughter more now. :-)
Mei-Wen
Being able to enjoy everyone around us is a precious gift and that is from the grace of Go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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